合同债权转让有什么条件
合同债权转让,是指债的关系不失其统一性,债权人通过让与合同将其债权转移于第三人享有的现象。债权让与,是指不改变债权关系的内容,债权人通过协议而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的行为。其中,馈权人称为让与人,第三人称为受让人。那么合同债权转让有什么条件,以下由诉宁网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合同债权转让有什么条件
在债权部分转让情况下,受让人作为第三人将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与原债权人共同享有债权。不管采取何种方式转让,都不应增加债务人的负担。债权转让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须有有效的债权存在。如果债权不存在,则转让行为无效。作为转让人只担保债权的存在与否,但不担保债务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因此诉讼时效已过的权利同样可以作为转让的对象。
2、转让的合同权利须具有可让与性。
3、转让双方之间须达成书面的转让协议,双方签字认可。
二、债权转让与赠与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1、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2、债权转让基于原合同,受让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债权转让是债权请求权的转让继尔是财产所有权的转让,与这相随的一些合同义务的转让。债权转让一般是具有原因的,即转让方与受让方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或其他关系。
三、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79条的规定,下列权利不得转让:(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权利。这种类型主要有: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如雇佣人对受雇人的债权;以选定债权人为基础发生的合同权利,如某个特定演员的演出活动;属于从权利的债权,如保证合同等。(2)按照当事人的特别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3)法律规定禁止转让的债权。
以上就是诉宁网小编为您整理编辑的关于合同债权转让有什么条件的相关内容。须有有效的债权存在,如果债权不存在,则转让行为无效。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诉宁网律师。
兴业县区位优势突出,面向粤港澳,背靠大西南,与贵港市、钦州市及玉林市玉州区、福绵管理区、北流市接壤。自建县以来就狠抓公路交通建设,基本实现了村村通汽车的目标。城乡交通网络的进一步完善,有力地推动了地方经济的发展,使地方经济建设驶入快车道。交通十分便利,境内已形成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黎湛铁路和324线国道贯穿全境,正在建设中的南宁至广州高速公路穿境而过,该公路的建成将使兴业成为桂东南最便捷的出海通道之一。
行政区划代码:450924。拼音:XingyeXian。兴业县地理位置优越,气候宜人。地处桂东南,面向广东、海南等沿海经济发达地区,邻近北海、钦州沿海经济开放区。自然条件优越,光热充足,无霜期长,雨量充沛,年平均气温21.8℃,无霜期345.5天,降雨量1592毫米。土地肥沃,物华天宝。历来盛产稻米,是广西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已实现粮食亩产吨粮田县目标,荔枝、龙眼、柑橙、香蕉等水果,茶叶、春烟、蔬菜、甘蔗等作物,品种繁多、质优量大。境内蕴藏丰富的石灰石、花岗岩、莹石矿等资源。